依据“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制定本细则。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2015年3月21-23日,复试地点为我校泰达校区。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学院复试包括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英语笔试及口语测试。具体考核方式及分值安排如下:
1.专业综合笔试(总分100分):复试大纲可在学院网页下载。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的考察 。包括以下内容:
2.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英语100分 英语笔试50分,以翻译为主。口语测试50分。
三、复试及工作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2.一志愿合格生源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3.符合条件的调剂生源可以进行院内相关专业间调剂。
四、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及口语)100分。
2.复试权重占40%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Χ60%+(复试成绩÷3)Χ40%
五、同等学力等加试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六、不予录取情况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1.参加复试命题、审题以及各环节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2.参加复试命题、审题以及各环节工作人员,请遵守学校复试工作纪律,遵守复试保密协议。
八、招生计划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71人(不含“少民骨干”计划)。
九、其他说明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方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注意事项
1. 请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 填写调剂申请,以便学院下载报考信息。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待录取意见,完成调剂程序。
2.《思想政治考核表》、《复试通知书》可在我院主页下载打印。
3.复试时间为3月21日-23日,具体安排资格审查时通知。
4.乘车路线:在天津西站坐651路公交车直达泰达校区,在天津站坐9号线轻轨到泰达站转有轨电车可达,在塘沽站坐104路公交车到天津科技大学站下车可达,在天津南站坐2号线到天津站转车即可。
5.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天津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复试时间表 、 第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