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8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干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收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肃查处“四风”问题,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校纪委重申“十二个严禁”,要求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含内部食堂、招待所等) ;
3.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5.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9.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10.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1.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2.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部署检查,紧盯重要节点,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到全覆盖、全知晓,层层落实责任。广大干部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收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纪委(监察处)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