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元旦、春节在即,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中央各项要求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广大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明确“十严禁”如下: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领导干部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以及其他礼品;
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金;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六是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进行变相督导考核,禁止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
广大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履职尽责担当,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