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硕博”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2〕2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从2024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实行“本硕博”贯通培养。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硕博”人才培养项目招生工作组,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制定并执行我院具体招生实施办法。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本科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代表
二、招收计划与培养模式
本项目依托海洋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施,在全院2024级本科生中选拔,计划总数不超过6人。
入选项目的学生学习年限为8年,学习阶段分为本科阶段(3年)+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3年),学籍状态为本科学籍(4年)+硕士学籍(1年)+博士学籍(3年)。入选项目的学生按年度项目单独组成班级,按照“本硕博”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贯通培养。
三、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弊处分情况,未发生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4.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前四学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绩点排名要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
6.大学英语四级总分不低于425分。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10月13日下午14:00前将报名表(附件1)和佐证材料,提交到学院本科教务科(1-104)。
2.组织考核。学院将报名学生绩点成绩进行专业排名,按照1:3的比例选拔18名学生进入面试,学院安排专业教师5-7人组成专业面试小组,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专业培养潜质、科研兴趣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人选。
3.公示推荐。学院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审核,经项目领导小组审议后,学校对选拔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以文件形式公布,学生进入本人才培养项目,完成各阶段的学习。
联系人:王红玉
电话:022-60600360
本方案由海洋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