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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潘庆荣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20-12-24

潘庆荣,女,1986年1月出生,海洋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09803017。

潘庆荣于2009年9月12日到我校注册报到,学制2.5年,应毕业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津科大发[2017]131号文件)的第十三条,该生最晚应毕业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目前已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该生至今未提出退学申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津科大发[2017]131号文件)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第45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给予潘庆荣退学处理。因所在培养单位经多种途径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现进行网络公告,公告期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7日。

研究生本人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于2021年1月7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公告期结束,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

学院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 022-60601894

联系邮箱:mayulan@tust.edu.cn

海洋与环境学院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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