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博士招生章程》)及本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若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
1.《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本校考生由所在学院审核。
2.《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模板见《博士招生章程》中附件3)
考核表由考生现学习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填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本校考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审核。
3.《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博士招生章程》中附件4)
须有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推荐,撰写推荐意见,并对被推荐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撰写后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原件。须用A4规格纸打印,相关单位、部门或推荐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考生本人及申报博导如需签字均手签,按照顺序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固定。纸质版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应在2026年3月2日前提交至海洋与环境学院。需要签字的地方请手签字后,再提交至学院。
校内申报者请直接提交至海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1号楼104室。校外申请者若采用邮寄方式(限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须在邮寄信封注明“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及本人姓名。
附: 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链接:
https://yjs.tust.edu.cn/zsgz/tzggzs/1459e3a24ec34921b2c3a58f704b0cae.htm
招生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1894
招生QQ群:730845428(进群请实名)
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中校区1号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