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应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博士招生简章》)及本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至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2);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申请表》中“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公章。
考生在报名前应征求报考导师意见,导师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3);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处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党委公章。本校考生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3)个人简历以及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4);
(4)《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博士招生简章》附件5);
有至少两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6)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成绩单;
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成绩主管部门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考生根据教育实际提供相应材料);
(9)参与项目研究、已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的证明材料
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证明。
(11)单位推荐信;
推荐单位须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等项目。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请将原件扫描件压缩后发到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马老师,hyxytust@163.com);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等原件需上交,材料须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所有材料请放于牛皮纸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上请注明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档案袋内每份材料按照前述申请材料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
所有复印件每一页空白处手写:“本人承诺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申请人签字并署签字日期。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请交到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滨海中校区图书馆9号楼514室。申请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不予退还。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
附: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
https://yjs.tust.edu.cn/zsgz/tzggzs/d04b9c7fa0a54697b956e1cfec65a204.htm
联系人:马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1894
招生QQ群:1020500922(申请专博-进群请实名)
邮箱:hyxytus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