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我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津党发【2017】42号)要求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委规范【2017】7号)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交流,促进实践育人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5月4日,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金峰一行赴天津经济开发区华纳社区,就双方开展党建交流、实践育人共同体共建签订了协议。
签约后,学院党委副书记金峰与华纳社区党委组织委员、主任刘嵩就合作事宜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双方一致表示要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基层党建方面,通过组织建设互促、党日活动交流、十九大精神研学等方式,分享工作资源、着眼实际问题,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学生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方面,双方明确将利用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学生志愿者为社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社区为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协调和指导,促进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做到知行合一,锤炼品格、锻炼能力,扎根滨海、服务社会。
与华纳社区党委签订合作协议,是海洋与环境学院党委落实校党委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共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深入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今后,学院将认真落实协议各项内容,与华纳社区紧密联系,切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拓展实践育人共同体功能,为共建双方的建设和发展助推动力。